漳州出台实施意见 推进水仙花原产地保护和产业发展
2019-02-15   来源:台海网

据报道,漳州将划定水仙花原产地保护区,并实施立法保护。日前,漳州市政府出台了《关于推进水仙花原产地保护和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水仙花原产地保护责任,稳定水仙花基地面积,提高水仙花产业经营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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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定原产地保护区

划定漳州水仙花原产地保护区范围约6000亩,范围为:东至西环城路、西至大梅溪高排渠、南至圆山大道、北至南江滨路,分为核心区和控制区两个部分。其中核心区范围为:东至西环城路、西至大梅溪高排渠、南至圆山大道、北至水仙花小学、大梅溪村,规划面积约3000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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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地方立法进行保护

通过地方立法,对水仙花保护区农地实行用途管制,核心区纳入重点保护区域,作为水仙花核心种植基地,完善相关配套设施;控制区作为核心区的后备基地,纳入重点管制区域,推进水仙花产业开发运营及其旅游配套设施建设,开展水仙花科研、展示、文化交流、旅游观光、村庄改造等相关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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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全完善体制机制

实行“政府扶持,高新区负责,多部门配合,市场化运作”的管理体制。

漳州高新区管委会作为水仙花原产地保护与发展管理主体,龙海市给予配合。设立水仙花原产地保护与管理机构,挂靠在漳州高新区管委会,负责原产地保护区的管理协调、产业服务和监督检查。

由政府主导,通过土地征用、流转等方式,分期分批取得原产地保护区适当规模的土地经营权,确保核心区1000-3000亩土地作为水仙花的永久种植基地;选择一家有实力的企业,作为水仙花项目筹划、融资、建设、管理的运营平台和示范带动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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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大财政扶持政策

由漳州高新区管委会提报土地流转和融资案,分年度提报融资付息计划,漳州市财政局统筹安排5年的融资贴息。

设立原产地种植补助基金。漳州市财政每年安排预算300万元,对在水仙花原产地保护规划区内,按照技术规定标准要求,发展商品球栽培生产的经营主体,经验收合格的,每年每亩给予补助1000元。此外,对保护区内基础设施建设给予补助,统一规划建设路网、水网等基础设施。

加强水仙花科技攻关

漳州市科技部门每年从科技专项经费安排100万元,支持推进水仙花科技创新与技术进步。

依托高校、科研院所等技术力量,开展水仙花产学研协同攻关;实施种子种苗工程、科研攻关项目、人才队伍建设。通过实施科研攻关和人才队伍建设,提高漳州水仙花品牌、质量和效益,促进水仙花产业转型升级,研发新品种,延长花期,创新花香、花色,由单季花向全年花,单色花向多色花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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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项措施加强营销

坚持市场化运作,努力拓展市场销售渠道。支持企业在全国主要城市建设水仙花零售网点,并建立售后服务和技术辅导体系;大力发展水仙花电子商务,创建“水仙花+互联网”电商平台;鼓励协会加大行业交流合作,举办花事活动,漳州水仙花协会、水仙花企业到境内外参展的,享受工贸企业外出参展补贴政策;推动水仙花原产地品牌认定,鼓励支持市花卉协会和经营主体加强对水仙花的行业管理。

漳州市财政每年从花卉苗木产业化专项资金统筹安排100万元(时间暂定5年),用于扶持名优特品牌打造推广、办展促销、“水仙花+互联网”电商平台建设等。

促进水仙花产业融合

对符合漳州市水仙花原产地保护区专项规划的配套建设项目,优先保证用地和用林指标,依法依规报批;开发生产、销售、科研、展示、展销、文创及其它衍生产品,提高产品品质,增加附加值,延伸产业链,提升核心竞争力;推进“水仙花+旅游”“水仙花+美丽乡村”“水仙花+医药”等业态发展;促进水仙花产业和旅游、文创、医药等产业融合。

结合九龙江及其南岸旅游项目,整合水仙花民间传说、雕刻艺术、种植技艺及其花卉产品展示与销售,建设漳州水仙花主题公园、水仙花展览馆(艺术馆),组建水仙花艺术团,开展水仙花演艺活动;利用水仙生物碱有一定抗癌和抗病毒活性的特性,探索研发水仙花药业;利用水仙花芳香、油含量高等特性,提炼调制香精、香料,配置香水、香皂及高级化妆品等,延长水仙花产业链,做大水仙花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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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承好水仙花文化

运用中国驰名商标“漳州水仙花”品牌,加强国际合作交流,提高漳州水仙花知名度;大力宣传报道漳州水仙花花事活动,提升漳州水仙花品牌形象,提高公众对水仙花品牌的认知度和美誉度。

将漳州水仙花种植、养护、雕刻艺术纳入漳州乡土文化教材;支持水仙花申报国家重要农业文化遗产保护,支持漳州水仙花雕刻艺术申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组织开展水仙花雕刻艺术展;开发水仙花相关的传说、诗歌、书画、影视、剪纸、摄影、雕刻艺术等文化产品,及采用冠名水仙花地理标志等,挖掘、传承和提升好水仙花文化。

责任编辑:朱军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