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福州同利肉燕店内,工作人员佩戴口罩为顾客送菜。 福建日报 林智岚 摄
2月1日,福州市台江区一家大酒店的厨房,厨师们佩戴口罩作业。 魏培全 摄
1月21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福建省餐饮服务从业人员佩戴口罩的规定》,从2月1日起施行。这是全国首个对餐饮服务从业人员佩戴口罩的专项立法。《规定》的出台,将进一步提升我省餐饮服务卫生水平,更好地保障消费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规定》施行第一天执行情况如何?“戴口罩”入法对餐饮从业人员及行业有何影响?
各环节人员均佩戴口罩
2月1日,在福州的商场、美食街、酒店等地走访时发现,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基本都能按照规定佩戴口罩,部分餐饮企业在店内醒目位置上张贴了《规定》全文。
许丽冬是福州同利肉燕三坊七巷店的员工。她上班后的第一件事就是戴口罩、洗手、测体温,然后对桌椅、地板等进行消毒。“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我们一直戴口罩上班,现在已经习惯了。”
“疫情防控期间,我们一直坚持佩戴口罩上班。因此对于《规定》的施行,我们是欣然接受的。”福州同利肉燕掌门人、福州市小吃协会分会长陈君凡对说,“在这过程中,也有个别员工不适应、有意见,我们就给员工做思想工作。发挥党支部作用,要求每一个党员起先锋模范作用,带头戴口罩。经过这一年的适应,全员戴口罩上班已经形成共识。”
期间,恰好遇到同利肉燕的老食客刘锦秀给店铺送来口罩。“餐饮服务从业人员佩戴口罩已经形成法规,我特意送来100只口罩表示支持。”刘女士说,“去吃饭的时候,服务员戴着口罩传菜,我觉得安心。”
小郑是福州鼓楼区红星海鲜平潭馆的总厨,每天从食材到出菜都在后厨里完成。“中餐厨师的工作温度,冬天在30~40摄氏度,夏天48~50摄氏度。戴着口罩炒菜,几道菜炒下来,口罩都汗湿了。”小郑说。虽然有诸多不便,小郑和同事们工作时依然坚持佩戴口罩。“餐饮服务从业人员接触的人流量大,更应通过戴口罩来做好自我防护,同时也可避免飞沫、病菌、病毒等进入食品加工制作、传菜等环节。”他说。
在位于三坊七巷的文儒闽菜馆,除了店内的工作人员,在门厅处进行古筝表演的员工也戴上了口罩。“除了厨师、传菜员,包括前台在内的全体人员,都要佩戴口罩。”菜馆掌柜郭可文说。
“我们在公众号、微信群等各种传播渠道转发《规定》,并要求在采购、洗菜、备菜、做菜、上菜、洗碗等各个环节的人员都要佩戴口罩。”福建省餐饮协会秘书长陈德美说。
从“有戴”到“戴得安全”
据了解,餐饮行业规范里也有对从业人员佩戴口罩的相关规定,但对于应佩戴口罩的情形,仅仅限于“专间内操作的从业人员”“在专用操作区内进行现榨果蔬汁加工制作、果蔬拼盘加工制作、备餐”“调制供消费者直接食用的调味料”等少数环节,未覆盖整个餐饮服务行业。另一方面,这些行业规范的约束力度不够,难以让戴口罩成为餐饮服务行业的基本遵循。一名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介绍:“有的餐饮从业人员一个口罩戴好几天,有的人员工作时口罩拉到下巴处;一些小饭店压根就没有戴口罩的意识,食客们也没有较真。”此外,口罩的标准也不高,很多餐饮行业从业人员只使用普通口罩,戴上了未必就安全了。
而新出台的《规定》对此就有明确的规定,从业人员未按规定佩戴口罩的,应当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对个体工商户处50元罚款,对其他餐饮经营主体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规定》使餐饮从业人员戴口罩不再随意,建立了有效防护屏障,让顾客吃得安全。”业内人士表示。
受疫情影响,很多地方的人流量减少,对餐饮企业影响比较大。红星海鲜平潭馆老板魏鼎昆表示,“戴口罩”入法,既保障了疫情防控,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保障了从业人员和消费者的健康,将有利于行业复苏。
“餐饮服务从业人员佩戴口罩,从行业规范层面提升到法律层面。有了法规还需每一位从业人员严格执行,以及来自各方的监督。”陈德美表示。
现场
不听劝,厦门思明区一餐馆领罚单
东南网2月2日讯(福建日报 林智岚 叶生明 林莉莉 陈星)2月1日上午,厦门市思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莲前所执法人员对辖内加州广场和牛庄一带餐饮服务单位进行日常巡查。在巡查中,发现绝大多数从事加工制作、传菜等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在工作时都能规范佩戴清洁的口罩。但仍有部分经营户存在侥幸心理,不规范佩戴口罩甚至不佩戴口罩。执法人员当场对9家未执行《规定》的餐饮经营户下达责令整改通知。
当日下午,执法人员再次对这9家餐饮经营户进行“回头看”检查时,发现1家餐饮经营从业人员仍未按规定佩戴口罩,执法人员立即用执法记录仪固定留存证据,并当场用简易处罚程序,对该食品经营个体工商户处以50元罚款。据了解,这是《规定》施行以来厦门开出的首张罚单。
面对罚单,该食品经营个体工商户表示已经认识到违规行为,会积极配合缴纳罚款,并且强化对员工的教育与管理。
“《规定》的施行是为舌尖上的食品安全再筑一道屏障,也是加强疫情防控的举措。希望餐饮经营者和从业者严格自律,执法部门接下来会继续加大执法力度,督促餐饮业者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现场执法人员表示。
此前,各地市场监管部门也展开行动,对餐饮服务从业人员佩戴口罩行为进行规范和宣传。近日,宁德市委文明办、宁德市市场监管局、东侨市场监管局联合开展“餐饮行业请戴口罩,文明战疫有你有我”暨“公筷公勺、节俭用餐”倡议志愿服务行动。
在宁德联信财富广场美食街,有部分小吃店经营者未佩戴口罩或者未正确佩戴口罩,有的口罩只是遮掩住嘴巴,鼻子部分仍然暴露;有的直接将口罩拉至下巴处或者是口罩正反面佩戴错误。志愿者上前指导商家正确佩戴口罩,并详细讲解《规定》内容。几名在面馆就餐的消费者表示,会积极监督商家,共同营造放心用餐、安全用餐的环境。
宁德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鼓励广大市民参与监督餐饮服务从业人员不佩戴口罩等违法违规操作现象,市民除了拨打市场监管投诉举报电话12315之外,还可以通过“宁德市场监管”微信公众号进行投诉举报。
2月1日,福州市台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对辖区一家大酒店的厨房进行突击检查。 魏培全 摄
2月1日,一家位于福州市台江区的快餐企业厨房里,工作人员按规定佩戴口罩上岗工作。 魏培全 摄
立法背后
多方论证意见统一
《福建省餐饮服务从业人员佩戴口罩的规定》全文只有四条、300多字,但在佩戴口罩群体、监督、处罚等方面都作出了明确规定。
哪些人需要戴口罩?《规定》明确从事加工制作、传菜等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餐饮服务从业群体,在工作时应当规范佩戴清洁的口罩。
如何监督?《规定》明确餐饮经营主体应当接受社会公众、行业协会以及媒体舆论监督。
怎么处罚?《规定》明确从业人员未按规定佩戴口罩的,应当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对个体工商户处50元罚款,对其他餐饮经营主体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该法规由省人大常委会自主起草,并列入了今年的年度立法规划。”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有关人士告诉,在《规定》的起草过程中,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在开展立法调研的基础上,还曾向各设区市的人大常委会以及基层立法联系点、立法基地书面征求意见,并组织召开了部分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省人大法制委委员、省直有关部门、餐饮行业协会代表以及部分基层立法联系点和立法基地的立法论证,充分做到了“开门立法”。
据了解,根据我省立法条例的相关规定,列入省人大常委会会议议程的法规案,一般应当经三审后再交付表决,调整事项较为单一、各方面的意见比较一致的,可以经一审后即交付表决。《规定》切口小,专门就餐饮服务从业人员佩戴口罩作出规定,法规条例少而精,且无论是在调研论证阶段还是在审议阶段,社会各方和常委会组成人员的意见都比较统一,对法规持支持和肯定态度。因此,《规定》一审后即付表决并通过。
手记
为“戴口罩”入法点赞
冬春两季原本是呼吸道疾病的高发期,但今年不少医疗机构的呼吸科门诊量较去年同期明显下降。医学专家分析,公众在疫情防控中提升了自我防护意识,养成了勤洗手、戴口罩等良好习惯。这些习惯可以有效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播途径,保护易感人群。
不过,随着疫情逐渐被控制,一些人对于戴口罩开始心存懈怠,应付了事。对此,北京、上海等地先后立法规定,“患有传染性呼吸道疾病时要佩戴口罩”“进入公共场所应按要求佩戴口罩”,却引起了一些争议。反对者认为,戴口罩等行为属于道德范畴,靠的是自律意识,法律不能轻易越位。另外,执法者不明确、违规者是流动个体,因此执法可操作性不强,反而可能消解法律法规的权威性。
其实,法律是成文的道德,道德是内心的法律,问题不在于道德法律化,而在于立法的针对性、适用性和可操作性。
作为全国首个专项法规,《福建省餐饮服务从业人员佩戴口罩的规定》全文只有四条、300多字,但“含金量”很高,针对哪些人什么时候需要戴口罩、谁来执法、如何处罚等问题作出了明确规定。这种“小切口”的立法,针对性、适用性、可操作性强,体现了灵活立法、责任立法以及“随疫而变”的为民之心。我省推动“戴口罩”入法正是一次很好的尝试探索,期待相关经验能推广到更宽领域、更多地方。
“戴口罩”入法只是第一步,后续还要更好地推进落实,让法规真正落地。一方面需要餐饮经营者和从业者加强自律,严格遵守《规定》;另一方面要改变不好的卫生习惯,加强健康科普宣传和普法教育,形成监督合力,促成法规的有效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