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强化粮食安全责任,稳定粮食播种面积。落实粮食生产行政首长负责制,严格按照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的总体要求,做好各项考核工作,千方百计稳定粮食播种面积和产量。建立粮食生产信息调度机制,及时掌握粮食播种面积及产量动态信息,确保全年完成粮食播种面积28.5万亩、总产9.9万吨。
二是落实惠农扶粮政策,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加大惠农扶粮政策宣传和监管力度,切实落实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水稻种植(制种)保险补贴、稻谷最低收购价、再生稻催芽肥补贴、种粮大户补贴、扶持新型经营主体发展粮食生产等各项中央、省市惠农扶粮政策,最大限度发挥政策激励效应,保护和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
三是开展高产高效创建,提高粮食生产效益。推进粮食绿色高产高效创建,积极推广优质水稻和专用甘薯、马铃薯品种,提高水稻、甘薯、马铃薯等粮食的优质率。建立优质稻、机收再生稻等示范片,集中展示种粮“五新”,推动种粮“五新”大面积应用。水稻重点示范推广适合头季机收再生稻高产栽培技术、基质(暗化)育秧、全程机械化生产、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等一批绿色高产高效技术,推进良种良法配套,实现农机农艺结合,提高科技增产效益,推动大面积均衡增产。
四是健全社会化服务,促进种粮节本增效。着眼粮食生产全过程,进一步健全粮食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拓宽粮食生产经营服务的规模和范围,强化技术推广服务,提升科技服务水平。采取切实有效措施,重点培育一批集育供秧、插秧、病虫防治、耕种收和机械烘干等系列化服务的粮食生产经营组织。支持和鼓励各类粮食加工、经营企业和产销服务组织与农户建立稳固的粮食产销关系,发展订单生产,提高经营水平和种粮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