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全省粮食系统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创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安全生产组织管理、风险防控、支撑保障、监管监督和应急救援等机制体系,根据《中共福建省委 福建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闽委发〔2017〕18号)精神,结合我省粮食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健全公共安全体系,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提升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这条不可逾越的红线,坚持安全发展、改革创新、依法监管、源头防范、系统治理的原则,依靠严密的责任体系、有效的监管体系、严格的法治措施、科学的风险管控、有力的基础保障和完善的系统治理,坚决杜绝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发生,大力提升全省粮食系统安全生产整体水平。
二、工作目标
到2020年,全省粮食系统安全生产良好态势持续巩固,没有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到2030年,实现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安全文明素质全面提升,安全生产保障能力显著增强。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安全生产领导。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底线意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责任机制。党组负责安全生产工作的政治领导、思想领导和组织领导,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和工作规划,定期听取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班子成员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协助做好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局领导班子每年专题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不少于4次。
(二)严格落实监管职责。把粮库、粮食企业消防安全、储粮危险化学药剂管理作为粮食系统安全生产管理的重要内容,加强对全省粮食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确保全省粮食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平稳。
(三)严格落实主体责任。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全员责任,实行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依法确保安全生产责任、管理、投入、培训、应急救援等“五到位”。实行领导干部和安全管理人员现场带班制度,自觉接受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确保安全生产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四)健全考核追责制度。建立考核评价体系,设定科学合理的考核指标,完善责任考核机制,实行过程考核与结果考核相结合,将安全生产与履职评定、职务晋升、奖励惩处挂钩,持续完善责任追究制度,坚决执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制定安全生产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尽职照单免责、失职照单问责。
(五)加强安全风险管控。一是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机制。建立完善安全风险评估与论证机制,加强安全风险排查,完善重大安全风险联防联控机制,制定应急联动预案,开展联合应急处置演练。二是建立隐患治理监督机制。全面推行“检查诊断、行政处罚、整改复查”执法检查工作方法,确保查准问题、违法必究、闭环销号。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实行跟踪督办,并向社会公布,对隐患无法整改的,要依法停产、关闭。
(六)加大安全整治力度。一是加强粮食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督查。针对粮食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安全生产制度健全完善、安全管理、标准化建设、科技支撑、教育培训、持证上岗、应急管理等安全生产基础工作,以及隐患排查整治和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等情况,开展督促检查,确保企业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位。二是要加强粮库、粮食企业消防安全设施、储粮危险化学药剂以及用电防范、周边治安环境整治等情况检查和安全宣传教育,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加强安全隐患治理。
(七)加大宣传教育力度。一要充分利用政府门户网、QQ群、微信群等新型媒体进行广泛宣传,形成强大宣传声势,营造浓厚的安全生产舆论氛围。二要充分发挥群众和舆论的监督作用,鼓励通过举报电话举报安全隐患。三要开展安全生产教育进企业活动,提升职工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
(八)建立安全生产工作长效机制。要加大安全监管、宣传培训、应急管理、公共安全隐患治理、职业病防治等投入,提高全省粮食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安全生产意识。
四、组织领导
推进全省粮食系统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工作,要坚持政府领导、部门监管、单位负责、综合治理的原则,在省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职责规定抓好落实。为推进全省粮食系统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工作,省粮食局成立全省粮食系统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林锡能 省粮食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赖应辉 省粮食局副局长
成 员:张耀和 省粮食局调控处处长
蔡立雄 省粮食局行管处处长
林 星 省粮食局监督检查处处长
宋剑锋 省粮食局政策法规处处长
廖志松 省粮食局办公室主任
王思丽 省粮食局人事处处长
张步先 省粮食局老干处处长
陈金苍 省粮食局财会处处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省粮食局行管处,主要负责具体组织协调全省粮食系统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统筹协调及日常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精神。要认真落实十九大提出的安全发展理念,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采取坚决有力措施,全面深入抓好安全生产工作。
(二)严格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对被“一票否决”的个人,一律取消年度评优评先资格,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直接责任人当年不评优、不评先、不提拔重用;对被“一票否决”的企业,不享有税收优惠和贷款扶持,并作为安全监管执法检查重点对象。
(三)严格安全生产考核督办。要制定、完善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强化过程考核,实行专项考核,加大安全生产考核权重,强化考核结果运用。
(四)加强综合检查和专项督查。要督促粮食企业按照有关要求认真组织落实隐患整改工作,实行闭环管理;对一时难以整改到位的隐患,要采取有效措施或制定应急预案,切实加强隐患的安全防范;对不能整改到位又无有效安全防范措施的,必须停止使用设备设施或者停止生产施工;对重大安全事故隐患,应采取紧急措施,责令其停业、停产、整改,要盯住不放,实行动态监管、跟踪督查;对屡教不改、整改不力的要严肃处理,并将有关情况予以公布。
(五)严格落实安全值班制度。要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和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及时报送安全生产事故信息,积极妥善处理各种突发事件。
(六)做好经验总结。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局属各单位要于每年12月20日前将全年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完成情况以专题报告形式报省粮食局行管处。报告内容要实事求是,主要包括完成工作任务的总体情况、经验做法、存在问题及原因、下一步的意见建议等,省局将把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纳入考核的重要内容,对工作不力、落实不到位的,依照有关规定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