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粮食局关于开展2016年晚季收购环节粮食卫生质量抽查的通知
2016-09-26   作者:   来源:福建省粮食局

闽粮行〔2016179号

各设区市粮食局,省粮油质量监测所:

根据《福建省粮食局关于印发2016年全省粮食系统治理“餐桌污染”建设“食品放心工程”工作方案的通知》(闽粮行〔2016〕69号)的要求,经研究,开展晚季收购环节粮食质量卫生抽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抽查对象和品种

粮食收购经营企业收购的2016年产晚季稻谷

二、抽样时间、样品

    2016年11月底前抽取136份样品

三、检测方法

按现行国家标准执行

四、检测项目

国家标准(GB1350-2009)规定的质量指标农药残留量(甲胺磷、马拉硫磷、甲基嘧啶磷和敌敌畏)、重金属镉等卫生项目

五、承检单位

福建省粮油质量监测所

六、完成时间

省粮油质量监测所应于12月25日前将本次抽检结果和分析材料汇总后报省局监督检查处、行业管理处。

请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在抽检工作上给予支持。

                            福建省粮食局

2016年9月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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