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游县城市管理局依法对一家未经批准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活动的企业立案处罚,依法对其非法收运“地沟油”的行为罚款3万元。
10月31日,该局在开展餐厨垃圾规范收集、运输巡查执法行动时,发现这家企业员工驾驶一辆小货车在某餐厅收集餐厨废弃油脂(俗称“地沟油”)。车上30个蓝色大水桶均装有餐厨垃圾“地沟油”,该企业无法提供从事收集、运输城市生活垃圾的相关许可手续。执法人员当即对该车辆进行证据保存,并立案调查。
该局环境卫生执法队负责人林隽宇表示,根据住建部《城市生活垃级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的企业,应当取得相关服务许可证”,该企业未经批准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活动,该局依法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并处以3万元的罚款,并将所收集的“地沟油”收缴进行无害化处理。
林隽宇介绍,“地沟油”是指不能再食用的动植物油和各类油水混合物的总体,被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卫健委确定为“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加强餐厨垃圾、废弃食用油脂规范化收运,是防止废弃食用油脂被不法分子重新加工回流餐桌的重要屏障。他呼吁,广大群众和餐饮企业一定要将“地沟油”交给合法的收运单位收集、运输和处置。